发表于 2013-09-06 14:35
最后的照片,7天后陈伯达逝世(资料图)
本文摘自《出没风波里》,叶永烈著,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7年11月版
1980年11月20日,七十六岁的陈伯达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沉寂多年的他,成为众多的照相机、电影摄影机、电视摄像机镜头聚焦之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人们得知他被押上最高法庭的被告席,第一个直觉式的反应是:“哦,陈伯达还活着!”
被告席上站着十名被告,陈伯达排在第五个,即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在十名被告中,最年轻的是王洪文,四十五岁;最年长的,便是陈伯达。那九名被告都是自己走上被告席,而陈伯达则是由两名法警左右挟扶,步入法庭。
他的中式棉袄外,罩了一件旧的咔叽绿军装,戴着一副老式深色边框的眼镜,看上去目光呆滞。虽然步履蹒跚,头脑还算清楚。
经过审判,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布:“判处被告人陈伯达有期徒刑十八年。”
判决书上还对刑期作了明确的注释:“以上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因此,陈伯达的刑期,实际上便是从1970年10月18日软禁之日算起。也就是说,在宣判时,陈伯达已经服刑十年多。再过七年多――到1988年10月17日刑满。
此后,陈伯达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在公众传媒上露面。人们以为,陈伯达大约是在北京秦城监狱里服刑。
其实,在判决后不久,陈伯达获准保外就医。所以,陈伯达的晚年,是在北京东郊一套三室一厅的民宅中,与儿子、儿媳、孙子一起生活,安享天伦之乐,直至1989年9月20日去世。
一次又一次,我访问了那鲜为人知的陈伯达之家。
我写出了《陈伯达传》。
在《陈伯达传》出版之后,听说我的一位文友要来看我,《人民日报》的一位记者非要一起前来不可。我的文友给我来电话,问我是否同意,因为我与《人民日报》的这位记者并不认识,而且他前来我家也不是为了采访,仅仅为了看一看叶永烈是什么样的。
我有点纳闷,我有什么可看的呢?但我还是对这位记者的来访表示欢迎。
后来,我才明白,他就住在陈伯达家前面一幢楼!
他想弄清楚,我为什么会从上海千里迢迢一次次前去采访陈伯达,而近在咫尺的他,居然错过了这么重要的采访机会――他在读了我的《陈伯达传》之后,感到十分懊悔。
其实,他当时就知道陈伯达住在他家对面。他没有去采访陈伯达,不是“疏忽”,而是怕出了什么问题,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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