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1-24 14:28
1月10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始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召开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有关法律草案和议案、报告,听取法律草案说明等。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1月11日 出席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会,讨论召开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渔业草案。
1月13日 出席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听取外资经营企业法草案、义务教育法草案、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议案的说明和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报告等。
1月16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会议,听取吴学谦报告外交工作,陈慕华作出访拉美四国报告和廖汉生作访问非洲三国报告。
1月18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联组会,就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端正党风问题讲了话,指出:当前主要问题是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其中有认识问题,也有具体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但主要是因为手软,不敢碰硬。犯罪分子往往有保护伞和靠山,甚至涉及我们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这种情况下,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必须敢于碰硬,打破"关系网".他又说,我们国家社会风气如何,关键在于党风。党风如何,关键在于领导机关的风气如何。而领导机关的风气关键又在于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所以,端正党风,从北京做起,从中央党政军机关做起,十分必要。
1月22日 前往八宝山参加向胡愈之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2月22日 邓小平与陈丕显及陈国栋、胡立教、汪道涵同志谈话。
3月11日 出席今日开始举行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拟订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矿产资源法草案,民法通则草案,义务教育法草案和外资企业法草案,听取其他有关的法律草案说明等。
3月15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土地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草案、中朝两国领事条约。
3月19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矿产资源法和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了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审议了将向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授权陈丕显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在会后进行修改,由委员长会议审定提请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p#副标题#e#
3月22日 出席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即将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进行充分磋商。会上,陈丕显向党外人士通报中共中央对这两个会议的主要精神的意见。
3月24日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会议宣布,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会议将于3月25日开幕。陈丕显主持预备会。同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陈丕显等20人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3月25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陈丕显为当天大会的主席团常务主席之一。彭真宣布大会开幕,赵紫阳作关于"七五"计划草案的报告。
3月26日 出席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宋平作《关于一九八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王丙乾作《关于-九八五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六年预算草案报告》。
3月27日 在《文汇报》发表《深切怀念曹荻秋同志--写于曹荻秋同志逝世十周年》一文。
3月 在《大江南北》发表《关于编写苏中区抗战史的几个问题》。
4月2日 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陈丕显受彭真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在会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宪法、法律的实践的监督和对行政、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加强了立法工作,加强了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必须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宪法赋予的职权和全国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为完成第七个五年计划,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把祖国建设成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
4月8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月12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式。会议通过决议批准"七五"计划和"七五"计划报告,通过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外资企业法以及有关决议,任命乔石为副总理,宋健为国务委员,补选楚图南为副委员长。陈丕显是今天大会执行主席之一。
4月24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审议修改后的土地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国家核电建设情况的发展方针。
5月25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决算,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5月27日 出席江西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p#副标题#e#
5月29日 《江西日报》头版发表陈丕显讲话:《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6月16日 出席当日开始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将审议土地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和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草案。
6月20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会议,分别听取王丙乾、吕培俭作的关于1985年国家决算和审议工作的报告;陈慕华和彭冲作的有关出访报告。
8月27日 出席当日开始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经修改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企业破产法等一批法律草案。
9月5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等。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破产法(试行)(草案)》再作进一步修改,会议还通过了任免事项。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9月7日 在有关信件上批示,请中央支持苏北通榆地区经济开发。
9月22日 作出赴山西省对国营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调查的报告。
9月28日 出席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定明年10月召开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9月 在《辅导员》杂志发表给少先队员的信。
10月2日 在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人民大会堂开会,学习六中全会文件,陈丕显在会上传达了六中全会情况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主要精神。
10月16日 参加刘伯承追悼会。
10月21日 出席中共中央召开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50周年大会。胡耀邦主持大会,杨尚昆讲话,首都各界和红军老战士6000人出席。
10月23日 参加中顾委委员、中央党校顾问吴亮平遗体告别仪式并送了花圈。
10月28日 参加原文化部副部长徐平羽遗体告别仪式。
同日 主持全国人大机关学习中央精神文明决议。
10月29日 参加叶剑英追悼会。追悼会由邓小平主持,胡耀邦致悼词。
11月15日 出席欢迎保加利亚外宾宴会并发表讲话。
同日 出席当日开始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再次审议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草案,并听取企业法、海关法草案的说明和修改选举法、组织法决议草案的说明。
11月27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一些议案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报告。
11月 在《了望》周刊发表谈话《充分发挥人大的民主监督作用》。
12月1日 首都各族各界人士5000多人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集会,纪念朱德同志诞辰100周年。陈丕显出席了纪念会。
12月2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九项决定,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12月19日 听取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同志汇报工作并讲话。
12月22日 接见安徽省人大第六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体人员和机关干部并发表讲话。
12月24日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克坚遗体告别仪式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陈丕显送了花圈。
12月30日 《天津日报》报道,王震、陈丕显在天津指出:"四项基本原则是各项事业胜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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