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1-24 14:21
1月10~21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召开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几个法律草案,听取几个专题报告和出访报告。会上,委员们强调要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经费应适当增加。
1月17日 出席中共中央召开的遵义会议50周年纪念会,会议由胡耀邦主持,杨尚昆在会上讲了话。
3月15~21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涉外经济合同法(草案)和继承法(草案)审议结果等报告。会议决定3月27日召开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3月25日 出席六届三次全国人大会议党员会议并讲话。
3月26日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了召开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七项具体事宜。陈丕显受彭真委员长委托主持会议。会议选举陈丕显为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及秘书长。
3月27日 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陈丕显为大会主席闭常务主席之一,赵紫阳在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3月28日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宋平作《关于一九八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王炳乾作《关于一九八四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五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陈丕显主持会议。
4月2日 出席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陈丕显受彭真委员长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4月4日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各代表团征求意见,通过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决定将这个决议革案印发给各代表团讨论后提交大会审议。会议还决定了任命的副总理、补选的副委员长名单草案。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4月5日 六届人人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起草工作,通过《关于一九八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九八五年国家预算的决议草案》,决定将《关于批准中英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修改。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4月9日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三个草案并决定提请大会通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五个草案及补选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p#副标题#e#
4月10日 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下午3点40分,当大会的各项议程进行完华,陈丕显宣布本次会议闭幕。
4月29日 彭真委员长结束访日乘专机回到北京,陈丕显与万里、习仲勋、王震、余秋里等到机场迎接。
5月1日 首都各界群众10万多人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举行盛大游园活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陈丕显与邓颖超、习仲勋、王震、余秋里、宋任穷、张廷发、胡乔木、倪志福、陈慕华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参加。
6月8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参与审议宪法草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草案,听取关于矿产资源法草案,居民身份证条例草案和计量法草案的说明。会议由彭真委员长主持。
6月13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撤销教育部以及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等报告和议案说明,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6月15日 出席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的出国访问报告,彭真在会上讲了话。
6月17日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进一步讨论和审议草原法草案等有关决议。彭真在会上说,经济越是搞活,思想越要统一,统一到宪法的基础上,宪法肯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对不同意见,允许批评,也允许反批评。陈丕显主持了会议。
6月18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会,陈丕显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这次常委会听取了关于矿产资源法草案,居民身份证条例草案,计量法草案的说明。委员们对这几个法律草案初步进行了审议,提出不少修改意见,按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交出法律委员会在会后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议修改,然后再提请常委会审议。彭真出席了会议。
同日 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纪念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瞿秋白就义50周年。陈丕显与彭真、邓颖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纪念会。
7月6日 彭真在人民大会堂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颁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书。晚上,宴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陈丕显等出席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宴会。
8月15日 《新华日报》刊登陈丕显为《苏中抗日斗争》一书所作序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8月26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始举行。会议内容为审议计量法草案、矿产资源法草案、居民身份证条例草案,听取两个法律草案的说明和李先念、赵紫阳的出访报告等。陈丕显与其他副委员长出席了会议,彭真主持了会议。#p#副标题#e#
8月30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先后听取姬鹏飞、吴学谦、廖汉生、王任重、黄华五位同志作的出访报告。
8月31日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审议机关建立以来工作情况等报告和说明,陈丕显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9月4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进一步审议矿产资源法(草案)。
9月6日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计量法和居民身份证条例,通过中国加入《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的决定等,决定了任免事项。陈丕显主持当天的会议并讲话。
9月16日 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9月18日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陈丕显出席并在主席台就坐。
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委员会、中顾委和中纪委委员,增选了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陈丕显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9月23日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号召全党坚持改革,奋发进取,为完成"七五"计划和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会议结束后,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同退出中央三个委员会的部分老同志以及全体代表合影。陈丕显出席了会议并参加合影。
9月2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发表,陈丕显仍为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书记处书记。
9月3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委员长会议,讨论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学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的计划,彭真主持会议,陈丕显出席会议并发言。
10月25日 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再次学习、讨论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彭真在会上讲了话。
11月5日 人大常委会设宴欢迎保加利亚议会代表团,陈丕显主持宴会并同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代表团团长托多罗夫举行会谈。
11月8日 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学习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党代会文件,审议几项法律草案,听取当前经济和价格改革情况的报告。
11月13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外国人入出境、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民法通则草案、渔业法草案的说明。
11月18日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听取当前经济形势和今年价格改革的情况汇报、人大代表团出访的情况报告、关于中国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议案的说明。
11月22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及一些任免事项。陈丕显主持了当天的会议,彭真到会并讲了话。
11月23~2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经验,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陈丕显与彭冲分别主持了会议,彭真到会讲话,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11月26日 听取中共南通市委党史工作同志汇报《苏中抗日斗争》和《苏中七战七捷》两本新四军丛书的出版情况,并转请胡耀邦同志为两本书题写书名。
11月28日 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善于开创新局面的典范--纪念谭震林同志》一文。
11月 在《党史资料征集通讯》发表《关于编写苏中区抗战史的几个问题》一文。
11月 就新矿业资源法问题致信万里同志。
12月2日 与胡耀邦同志谈话。
12月20日 在沙州县视察并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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