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1-30 15:39
难道将军还有"自我罚站"的么?当然有。据资料记载,在抗日战争时期,张爱萍将军任新四军三师副师长。有一天,全师会操,恰恰师长黄克诚找他谈话,迟到了4分钟。会操完毕,张爱萍将军当众宣布:"副师长张爱萍同志迟到4分钟,罚站10分钟。各单位自行带回,张爱萍原地罚站!"全场闻之愕然,继而掌声雷动。
乍听起来,此事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按说,张爱萍将军是领导干部,自己的迟到又有客观原因,完全可以不去"自我罚站".可是,在他看来,令行禁止是军队的法规,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客观原因是可以克服的,例如向师长说明情况,提前结束谈话等等,但自己没有这样做,因此,理当"自我罚站".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军威。
从一滴水可以看到大千世界。张爱萍将军的"自我罚站"可以透映我军在战争年代令行禁止的全貌。在那时,领导一句"跟我来"的命令,要行则行,要止则止,从而造就了无数个令行禁止、严守纪律的邱少云式的英雄人物。全军上下,踏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声的节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以至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对此,过来的老一辈军人,无不记忆犹新,且引以为豪,啧啧称道。
张爱萍将军的"自我罚站"彰显了一个道理:做到令行禁止,关键要在每个细节上都要严格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办事,做到一丝不苟。有令必行的例子古往今来为数不少。当年,曹操的坐骑践踏了百姓的麦田,按军规该是杀头的。但曹操为表现以身作则,来了个"以发代首".其实,发是发,首是首,割几绺头发,怎能代替砍脑袋?显然是装样子给人看,其部属难以心悦诚服。旧军队与人民子弟兵的解放军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们的军队,对每一个人都有严格的法纪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革命军人都要自觉地遵循执行。正是因为我军有铁的纪律,和模范遵循这铁的纪律的广大官兵,才使我们这支出自人民,服务于人民的部队成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并赢得国内外的广泛尊敬。
张爱萍将军的"自我罚站",还彰显了"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古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我们的党章有要求:"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叶剑英元帅也曾说过:"在党纪和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和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绝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权。"对于党纪国法是如此,对于行政等方面的纪律也不例外。领导与部属在政治上是平等的。领导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高居人上耍威风的。谁违反了纪律,无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要受到应有的处分。如此才能体现公正,也才能使官兵心平气顺,自觉自愿地做到令行禁止。
或曰,令行禁止,不就是个纪律问题嘛,何必小题大做!其实不然。邓小平同志曾说: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有了严明的纪律,军队才能团结一致,凝聚军心,增强战斗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保持部队的良好形象。否则,一盘散沙,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就不成其为军队,遑论什么战斗力!可见,对于令行禁止,委实不可小觑。而要更好做到令行禁止,那就少不了可贵的将军"自我罚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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