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1-24 14:33
1月11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关于召开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草案)》等一系列法规草案和议案审议结果报告。陈丕显主持了会议。
1月13日 出席人大常委会,审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
1月16日 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听取农业情况汇报和一些出访报告。
1月19日 出席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听取关于水法草案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惩治走私罪两个补充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的汇报。
1月21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会。会议决定: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25日召开,并提出了这次会议主要议程的建议。当天的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关于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分别交付这三个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陈丕显与彭真分别主持了当天的会议。
3月5日 出席当日开始举行的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个别条款的建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草案、审议有关法案议案和报告,为即将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作准备。
3月12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等多项草案,提请七届人大审议,还通过了一些人事任免决定。陈丕显出席了会议。
3月24日 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预备会。会议选举了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
3月25日 出席七届全国人大-次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万里宣布会议开幕,李鹏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
3月31日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陈丕显受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彭真委员长委托,向大会作了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宪法修正案、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草案,并听取了几个法案、议案的说明。
4月2日 出席七届人大-次会议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听取郑天翔和杨易辰分别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4月8日 出席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当天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国家领导人:国家主席杨尚昆,委员长万里,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在新一届全国人大领导班子中,陈丕显不再担任副委员长。
4月10日 出席当天下午闭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产生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李先念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
4月15日 就开发浦东问题发出致赵紫阳、李鹏的报告。#p#副标题#e#
5月14日 离开北京,到当年战斗过的苏北老区扬州、南通、盐城、淮阴等地考察。
5月25日 在原江苏省人大主任储江等陪同下,参观了苏中七战七捷纪念碑和韩紫石旧居,并就征集党史资料、发扬革命传统等问题发表了讲话。
5月28日 在江苏盐城视察并发表讲话。
5月31日 在江苏淮阴市视察工作并发表讲话。
6月4日 会见扬州市委和江都县委负责同志并发表讲话。讲话谈了此次苏北之行的情况和感受。
7月 与叶飞联名发表《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回顾》-文。
9月27日 上午出席中顾委会议,在第三组讨论邓小平讲话及关于价格、工资改革初步方案等问题,陈丕显在会上发言。下午,继续出席中顾委会议并发言,谈了制定决策、正确估计形势、要加强党内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等问题。
9月 为《闽粤赣边纵队》一书作序。
10月24日 看望工会十一大上海代表团同志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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