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3-31 17:18
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创立,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刘少奇的《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政法工作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论著,是他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在理论上的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重大成果。这些著作不仅表明了他较早地注意和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而且许多具有独创性内容的思想,成为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早在建国初期,关于人民内部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在党内就以争论国营工厂内部是否存在矛盾的形式被尖锐地提出来了。这引起了刘少奇的理论思考。1951年5、6月间,他开始集中研究工厂管理、工会工作问题,把反映党内不同意见的邓子恢、高岗的两篇文章找来,并专门从东北等地调来一批文件资料,深加研读。随后,他写了一篇笔记,题为《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①文中指出,在国营工厂内部已经不存在工人同资本家之间的那种阶级对抗和剥削关系,但是仍然存在着“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因此,在这时的社会里,矛盾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对后者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当时,无论在党内还是在党外,关于国营企业的内部矛盾,都还没有此明确的提法,第一次指出这个矛盾并且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度加以分析和阐述的,就是刘少奇。可以说,刘少奇初步提出和阐发了关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思想,科学地预见了人民内部矛盾将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矛盾,体现了刘少奇在认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的远见卓识。这不仅为我党全面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打开了崭新的思路,而且也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完整的系统的两类矛盾学说奠定了基础。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在我国已基本确立。从此,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和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怎样认识国内的主要矛盾,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问题。9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②中共“八大”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因此,“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③“八大”关于国内阶级关系的科学分析、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工作重心转移的战略决策,不仅是党中央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且也集中体现了刘少奇长期注重发展生产力,关注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思想认识的深化。
就在这个重大转折关头,许多干部在思想上和工作中表现出了一些不适应,在具体工作中不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大量涌现出的新矛盾、新问题,一方面,出现了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教条主义的倾向,另一方面,在新问题面前又表现出了不知所措的被动状况。此外,从195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一些混乱。由于粮食、肉类和日用品的短缺和少数学生、工人、复员转业军人在升学、就业和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难,在一些城市和乡村发生了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和农民退社的情况。一些人还对中共和国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公开批评在这种形势下,有的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有的人则把这些矛盾一概看作是阶级斗争的表现,并主张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加以解决。在国际上,美国在竭力推行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战略,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全盘否定造成了共产国际内部的思想混乱,加上又发生了波兹南事件和匈牙利事件。这些都促使毛泽东用很大的精力去探索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著名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学说,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问题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方法。但是,作为一篇专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矛盾体系的论著、它却没有明确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
而刘少奇在“八大”之后,更加关注人民内部矛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及其发展。在毛泽东《正处》发表后,刘少奇先后到河北、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等地视察工作,深入群众,了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情况和探索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并多次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在1957年4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作的《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的思想,分析和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的关系,明确回答了人们模糊不清的、而毛泽东在《正处》中又未提及的问题。这是党内第一次对现阶段主要矛盾作如此明确的表述。它是对“八大”路线的坚持和发展,是对毛泽东《正处》思想的补充、完善、丰富和发展,体现了刘少奇在一定历史阶段上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进一步深化。
1957年夏天,国内开始了反右派斗争。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根本性改变了“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肯定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④ 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失误,造成了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
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刘少奇对国内主要矛盾的认识也开始出现了逆转。在1958年6月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的报告中,刘少奇赞同了毛泽东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提法,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王要矛盾。”⑤1969年庐山会议后,在毛泽东把阶级斗争扩大到党内的情势下,刘少奇重新强调了“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11月,他在学习讨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发言中,又再次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总的矛盾是生产和需要的矛盾,中间夹杂着阶级矛盾;新的与旧的社会残余的矛盾是存在的,思想路线上的斗争还很激烈,但在逐步缩小;多种经济变成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以后,主要是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就是这种矛盾促进生产的发展。
“大跃进”运动失利后,由于国内外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出现了某种激化的局势,使毛泽东进一步夸大了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而刘少奇却未放松发展国民经济的工作。他认为不要因为阶级斗争放松了经济工作,要把经济建设放在第一位毛泽东基本采纳了刘少奇的正确意见。针对这个时期政法工作中出现的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打击面过宽的问题,1962年5月刘少奇作了《政法工作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指出:这几年的错误“主要是错在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用敌对手段处理人民内部问题,甚至党内问题,这样处理的结果,不仅不会解决矛盾,相反会使矛盾更加激化,甚至造成分裂。”⑥
在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和之前在北戴河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多次讲话,并提出要在全国城乡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963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刘少奇认为对“四清”运动的性质,要作具体分析,不应笼统地简单地说成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而毛泽东则在同年9月正式确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196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召开全国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毛泽东与刘少奇在“四清”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毛泽东认为运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刘少奇则认为社教运动的性质是“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党内外矛盾的交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很复杂,还是有什么矛盾就解决什么矛盾为好。毛泽东在讲话中批评了刘少奇的这两个提法。
二
作为毛泽东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刘少奇做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这些独特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述上: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依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个基本矛盾具有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完全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刘少奇赞同这种认识,并且进一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内部的矛盾,是全民所有制内部的矛盾,是集体所有制内部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的矛盾。”⑦
2.在对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表述上: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的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可以相互转化。刘少奇则进一步明确指出,在两类矛盾中,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1)无产阶级思想与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2)工人阶级与农民的矛盾;(3)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本来是对抗性的,但可转化为非对抗性的);(4)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5)人民群众与领导者之间的矛盾;(6)人民内部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矛盾。
3.在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的原因上:毛泽东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刘少奇认为人民内部矛盾突出表现在分配问题和官僚主义问题上。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有4个方面:(1)社会生产的不发达和科学的不发达,是其产生的经济根源和文化根源;(2)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是其产生的社会根源; (3)剥削阶级思想和旧社会制度的影响,是其产生的思想根源;(4)人们认识水平的差异是其产生的认识根源。⑨
4.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一个公式,即团结一批评一团结。刘少奇则讲了具体的方针和原则,认为:(1)要正确认识矛盾的性质,而后才能决定处理方针。绝不可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可以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处理敌我矛盾;矛盾可以转化,处理矛盾的方针也要随之转化。(2)要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方面调节人民内部矛盾。(3)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把政治工作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之一。他认为,民主对于人民来说有两重含义,它不仅是处理矛盾时采取的方针、方法和手段,而且首先是人民群众应有的权利。这是刘少奇在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有别于毛泽东的地方。他强调要把扩大民主,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权利,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首要前提。
5.在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要注意克服的问题上:刘少奇指出领导干部要注意克服4种观点:(1)站在人民之上;(2)只分清群众是非,不分清领导是非;(3)以力服人而不是以理服人;(4)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处理。
刘少奇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不仅反映了他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探索和认识这一问题的不断深化,而且也为丰富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理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可以说,这些思想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实践的指导性和具体的可操作性,其历史意义也是深远的。(作者单位: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注释:
①②⑥⑦《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92、99页、第253页、第451页、第298页。
③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8月版,第九册,第341―342页;1995年1月版,第十一册,第288页。
④转引自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9页。
⑧《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1月版,第六册,第344页。
⑨吴月堂、黄祖琳、陈建中:《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8月版,第112―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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