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3-31 16:13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业和农村始终是难点和重点。刘少奇作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一贯重视农业及其现代化问题,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和探索。在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重新审视他关于农业现代化的思想,加深对其中一些理论观点的认识,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关于农业在我国现代化中的战略地位
中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历来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一个极端重要的因素,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以来十分重视的一个战略问题。对于农业的战略地位,建国后,刘少奇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也留下了大量宝贵的思想。
(一)以农业为基础是经济发展的规律。农业是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分析资本剩余价值产生的原因时就指出:“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 刘少奇接受了马克思的观点,并结合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具体实际,多次对其进行过精辟的阐述。1948年9月,他在论述新民主主义经济与合作社的一份手稿中指出:“中国还是一个小生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还是一个农业国”, 人口众多,农业基础薄弱,这是个基本问题。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首先要解决好吃、穿、用问题,这必须先搞农业。“农业方面好转了,工业就可以好转,市场就可以好转”, 整个国家的情况就会好转。这就是中国国民经济必须以农业为基础的原因。刘少奇不仅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深化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农业是基础这是一个客观规律,不能违背,不掌握和重视这一规律将会在经济建设上付出沉重的代价。为此,他用美苏两个国家的发展历史来说明这个规律,说:“要特别注意农业问题。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有些国家农业落后于工业,就产生经济危机。没有农业的发展,工业发展的速度不可能很快。美国发展快的原因之一是,农业上去了,工业也上去了。” 而“苏联从重工业开始,对农业的发展,注意不够”, 为此付出了代价。
(二)农业在中国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刘少奇认为“农业是工业的基础,农村是工业的市场,依靠农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依靠农业积累资金” ,是农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的主要表现。
首先,农业是工业的基础。“没有很好的农业,工业就没有基础,不发展农业就没有原料”。 工业化的规模取决于农业提供的商品率,没有农业的发展,工业发展的速度不可能快。因为工业的发展,“要看农民生产的东西,在他们自己吃用以后,还能够提供多少粮食、肉类以及其他工业原料,才能决定这个社会可以拿出多少人去从事其他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
其次,农村是工业的市场。农业的发展不仅能为工业供给足够的原料和粮食,而且为工业的发展扩大市场。他认为,中国的广大农村是工业品的市场,这个实际决定了农业、农村的市场潜力很大。如农业的发展需要工业的机械、化肥、农药等,所以,农业的发展必然使工业品的销售市场日益扩大。
再次,依靠农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刘少奇始终重视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速度与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而要迅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要大力发展农业,因为“消费的基础是农业”。他特别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想一个办法既能高速度,多积累些,又能改善人民生活,……以发展农业为基础,能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依靠农业积累资金。他多次指出,农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增产了,积累就多了,农业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社会主义建设规模的大小。
(三)把农业发展放在首位。正因为农业是基础,是个客观规律,所以必须始终重视农业的发展。尤其在我国要“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地位”,“以农业为基础来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是我们的一个根本方针”。 根据当时的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刘少奇认为把农业发展放在首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工作:
第一,以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1950年,刘少奇在探讨中国工业化的一份手稿中提出了以农、轻、重为序三步走的中国工业化道路,认为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首先,恢复经济,使不能独立生产的工厂尽可能独立地进行生产;其次,要以主要的力量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必要的国防工业;再其次,以更大的力量建立重工业的基础,并发展重工业;最后,以重工业为基础,大大发展轻工业和使农业生产机械化。他解释说:“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并为工业的发展扩大市场。只有轻工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农民需要的大量工业品,交换农民生产的原料和粮食,并积累继续发展工业的资金。”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切基础,并发展重工业。” 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和第二个五年计划初期,中共中央作出了以重、轻、农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决定,刘少奇的这一设想在当时没能得到实行。然而,他的这一以农业为突破口,按农、轻、重的顺序来搞建设的农业优先发展的思考,至今看来都极具创见性,后来的历史发展也证明了这一创见的宝贵。随着国民经济建设中农、轻、重等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不断加剧,后来毛泽东也试图调整这一过份强调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并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都相继提出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或实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思想。尤其是1959年庐山会议前期,他明确指出:过去安排是重、轻、农,重、轻、农的关系要反一下,现在是否提农、轻、重。农、轻、重问题,把重放到第三位,重工业要为轻、农服务。刘少奇对此非常赞同,并在1961年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现在我们要真正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农、轻、重”的发展方针。“现在提出农、轻、重,以农业为基础,发展轻工业,同时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免得发生长期性的工农比例、轻重比例失调。”
第二,以粮食为基础,全面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必须重视粮食生产,因为搞建设首先要有饭吃,工人、农民都要吃饭,而且要吃饱。吃饭问题不解决,什么问题也干不成。他针对当时三年自然灾害的实际告戒全党:由于农业严重减产,1961年我们不得不向资本主义国家进口了520多万吨粮食,1962年我们还需要进口400万吨粮食。像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是决不能依靠进口粮食过日子的。这种状况,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妨碍极大,必须迅速改变过来。所以,粮食生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是基础的基础,必须保证粮食的稳定增产。此外,他还指出在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的前提下,同时要保证其他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产品的生产。因为人不仅要吃饭,还要吃油、吃肉、吃鱼,要有副食品,而且这些经济作物、畜产品和副食品,对于轻工业的发展和出口贸易的供应,都有极大的意义。
二、关于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道路
二、关于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道路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道路问题,是刘少奇在建国后探索最多、论述最系统的问题之一。当年他的一些理论观点,至今都闪烁着真理的光芒,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恰当选择。
(一)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在旧中国,封建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仅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却占有约70%的土地,这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进行了土地改革,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使我国的农村生产力得到大解放,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农民生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这毕竟只是农业发展的第一步。1950年6月,当时主管土改工作的刘少奇指出:“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只有农业生产能够大大发展,新中国的工业化能够实现,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提高,并在最后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农民的穷困问题才能最后解决。” 1962年7月,他对下放干部讲话时进一步指出:中国农业人口众多,“把中国五亿多农民引导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轨道上来,这个工作是一项头等重要的、光荣的工作。” 这就指明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土改后,发展中国农村生产力,然后引导个体农民向社会主义发展,走社会主义道路,最后解决全体农民的贫穷问题。那么,通过何种形式才能使中国的农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呢?对此,刘少奇认为,对农民不应直接剥夺,而应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引导他们自愿走集体化的道路。合作社这一个组织形式,就是无产阶级及其所领导的国家去帮助、教育、组织与改造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最主要的形式。毫无疑问,“中国的农业也是可以经过合作社的道路逐步地前进到社会主义的”。 对于这一点,薄一波作为历史的见证人,在回忆录中写道:“土地改革完成后,我国农业要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个基本方向问题上,我们党内是没有争论的。” 也就是说,包括刘少奇在内的中央领导人当时均认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由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来提供正确方向和根本保证。因而,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性质只能是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而非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
(二)农业现代化应先机械化,再集体化。建国初期,关于中国农业发展的道路问题,中国共产党党内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先集体化,后机械化的意见;另一种则是以刘少奇为代表的先机械化,再集体化的主张。
早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初步提出了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道路问题,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他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 1955年7月,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就是“要将大约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并且进而完成农业的技术改革” ,“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 从当时的一系列论述来看,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应该走“先集体化,再机械化”的道路。因为在机械化还不能很快实现的条件下,先合作化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主持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则进一步规定,在完成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以后,我们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
对于这个问题,在50年代初期,刘少奇是有自己的看法的。他认为,没有工业化,没有农业的机械化,搞不了集体生产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即使搞起来,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生产也是巩固不了的。简言之,就是中国的农业发展道路只能走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道路。早在1948年12月,他就指出:“今天,我们对农业合作社不能有过高的要求,只有在有了农业机器时,生产合作社才可能发展和巩固。” 目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左”的倾向,我们不能搞揠苗助长。1949年6月,他在《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中又指出:“只有在重工业大大发展并能生产大批农业机器之后,才能在乡村中间向富农经济实行社会主义的进攻,实行农业集体化。” 在1951年5月的中共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他再一次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和帮助,有了工业的国有化和土地的国有化,然后农民才能集体化,才能供给农民大量的机器,这样农业才能普遍的集体化。” 紧接着,在中南海春耦斋讲话中他再次谈到这个问题,认为:搞集体化要有机器作后备条件,离开城市工人阶级、离开强大的国家工业,乡村农业集体化就不可能。不依靠工人阶级,不依靠强大的城市工业,这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对于刘少奇的这一观点,薄一波有一个评价,认为:刘少奇的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为条件,显然没有考虑到在我国条件之下,即使没有大批农业机械,只要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提高生产力的目的。但是,社会主义是不能长期建立在落后的、手工劳动的基础上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承认,他的观点从根本上说是对的。所谓“根本”,就是它符合不能离开社会生产力来谈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原理。
当然,最终因为种种原因,他没有坚持自己的观点,转而服从了毛泽东的意见及中央的决议。但是,他深刻地认识到,不管是先机械化后集体化,还是先集体化后机械化,无论如何,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本身是必要的、不可逾越的。也正因为此,他始终不忘这一主题。1956年我国公布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对此,他明确指出:“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是我国进行农业技术改革和农村建设的长期规划,……这个纲要实现以后,我们将继续进行第二个、第三个类似的纲要,实现我国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科学化。” 刘少奇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没有脱离农业生产力水平来抽象地谈所有制的调整和变革,始终重视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关注农业现代化任务的实施。这与当时的极左思潮形成鲜明对比。党的十三大曾指出,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还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超越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可见,刘少奇当时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考是多么可贵,我们今天重温这些思想仍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关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
怎样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对此,刘少奇也进行了一番艰辛的探索,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主张搞多种经营,实现多种经营方式。农民是农业、农村的主体,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首先取决于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刘少奇从大农业的思想出发,强调要搞多种经营,就是以粮食为基础,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他认为多种经营“对于农民收入有极大的重要性”,“对于轻工业、人民副食品和出口贸易的供应,又有极大的意义。” 不搞多种经营,就没有现金收入,集体经济就没有钱。反之,多种经营的发展,集体经济壮大了,农民收入多了,就会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此外,他还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进行了探索,认为集体所有制的经营方式不应该只有一种模式,而应该是多种形式。他提出大农活集体干,小农活分散干,可以分组分户小包工,可以实行个人负责制。1962年7月,他进一步指出,实行责任制,一户包一块,或者一组包一片,那是完全可以的,问题是如何使产量与责任制联系起来。在实践上,刘少奇是最早支持安徽出现的“定产到田、责任到人”责任制度的中央领导人之一。
由上可见,刘少奇在这方面的探索具有开拓性,后来的实践证明,我国农业的发展如果能按这一思路进行,会少走些弯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突破了社会主义农业本质问题上的传统观念,鲜明提出社会主义农业的本质是发展农业生产力,不断提高和改善农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并在农村改革中使农村实现了第一个飞跃,即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而这一飞跃的最初理论基础正是刘少奇、邓小平在60年代就曾提出的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
(二)主张通过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来推进农业的社会化和现代化。刘少奇主张通过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来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集体化和现代化的进程,认为搞农业合作化、集体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农村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转化为专业分工的社会化大生产,从而把农民转化为同城市工人一样的社会劳动者。而要达到这一目的,除了发展商品生产没有别的道路。因为只有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了,才有利于瓦解农村的自然经济体系;才有利于深化农村的专业分工和多种经营的发展;才有利于从低水平的集体化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并最终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民群众也只有经过商品经济的洗礼,才能逐渐地脱离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落后状态,向着社会劳动者转化。
为了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刘少奇特别强调了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必须扬长避短,因地制宜;二是必须搞活流通,鼓励农村的多种经营。农村的部分个人所有制不能随便侵犯,要保留农民的自留地,自留地的产品归社员所有。在流通渠道上要恢复供销合作社,组织集市贸易,开放自由市场。三是要有合理的价格。商品交换时可以由出售者自己定价,也可以由交易双方议价,这样才有利于激励农民的商品生产的积极性,活跃农村市场,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遗憾地是,刘少奇的这一思想没有在农村得到实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改革,重新让农民参与商品生产和交换,使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和规模经营有了很大发展,这无疑证明了刘少奇思路的正确性。
(三)主张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依靠科技发展农业。刘少奇十分重视农业技术的改革和进步,认为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农村的两个历史性的根本变革。但要彻底改变我国农村的根本面貌,实现现代化的大生产,必须促使我国农村实现另一个根本改革——农业技术改革。只有农业技术改革见了效果,农业经济才能真正发展起来。如何进行农业的技术改革呢?他认为应当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工业必须为农业服务,重工业必须尽可能为农业提供越来越多的技术装备”, 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第二,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只有农民的文化素质提高了,才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实现另一个根本改革——技术改革”。 为此,他倡导“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希望通过改革教育体制来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农民。第三,高度重视先进的农业技术并大力推广。他认为:在任何时代,任何生产部门中,总是有少数比较先进的生产者,他们采用着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我们要认真地研究先进生产者的经验,认真推广这些经验。为此,他号召每一位普通生产者都要向先进生产者学习看齐,学会他们的技术。这样“原来是少数先进分子的生产水平就成为全社会的生产水平,社会生产就提高了。” 总而言之,在他的论述中,贯穿始终的一个思想就是一切离不开科学技术,强调要靠科技兴农。
(四)农业现代化最重要的途径是乡村工业化。刘少奇认为,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也有别于苏联的不注意农业积累,牺牲农民利益的做法。我们要让农业有积累,扩大再生产。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是农业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稳步提高的过程。这里最重要的途径是乡村的工业化。那么,如何实现乡村工业化?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思路:
首先,城市可以把一部分工业办到农村。他指出,有些工厂不要办在城市里面,可以办到乡下去。因为我们国家人口多,乡村里面有很多剩余劳动力,要充分利用这个特点。一部分工厂办到乡村去,既有利于合理布局的原则,又有利于发挥城市和工业的作用,用工业武装农村,而且使农民也有事做。这样,对工人有利,对农民有利,对国家有利。
其次,农村自己办工厂。农村要发展工业,要把工农业结合起来。各地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一些工厂,就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加工一些农产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和交换。农村工厂的工人亦工亦农,这样,有利于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化、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有利于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总之,有利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我们知道,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特色。乡镇企业的发展,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农村的面貌,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使农村逐步走上了农、工、商一体化的道路。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刘少奇无疑是探索这一道路的先驱,为中国农业现代化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四、几点启示
刘少奇农业现代化思想极其丰富,见解独到而深刻。其中,许多思想对于我们今天“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进行,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刘少奇关于农业及其现代化问题的思考与探索,许多思想不仅对今天的农业工作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甚至还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工作政策的重要来源。如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及作用;农业生产的责任制与农业可以搞多种经营,实现多种经营方式;打破自然经济,搞活农村的商品流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进行技术改革,推行科技兴农,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通过乡村工业化来实现农业现代化等,都和今天农村正在实行的某些基本政策有着内在的联系。有的被我们继承并加以发展,有的则在深化农村改革时给我们以历史性的启示。
(二)刘少奇农业现代化思想体现了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精神。他的农业现代化思想既遵循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又从不满足前人的创造,是对经典作家农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既注意学习苏联和西方国家一切好的经验,又从不盲目照抄照搬,而是突出强调必须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 。他立足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而农业生产力又极其落后的实际,对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进行了科学分析,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和途径进行了实事求是地探索论证,得出了以农、轻、重为序来安排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这一符合中国实际的农业优先发展战略思想和许多符合实际的关于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与途径的富有价值的思想理论观点。尽管他的这些思想理论观点,因为种种原因,或被抛开,或被中止,但这些闪耀着实事求是光芒的思想和观点,却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工作政策的重要理论来源,在客观上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的改革开放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因此,他的这种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及工作作风,无论任何时候都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对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和现实意义。
(三)中国农业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需要几代人,甚至是几十代人长期不懈地努力奋斗。刘少奇农业现代化思想,是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中产生的最为宝贵的成果,为邓小平及其以来的中央领导集体所提出并执行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战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们或被继承和发展、或被借鉴和参考、或被丰富和创新,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的改革开放和农业经济的巨大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世纪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
作者简介
柳建辉: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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