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上午,作为2017年度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行”专题培训班(第二期)学员,我来到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来到才溪乡调查旧址和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通过一上午的学习参观,我感触良多。也许提到红色教育,多数人都会想到“涤荡心灵”、“重塑自我”等效果,但我要讲的是,除了这些精神层面的作用,红色教育也能指导我们工作。
就拿毛泽东同志关于调查研究方法的科学论断来说,通过学习,让我联想到我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起由某基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玩忽职守案例。该案被告人系某机关工作人员,其在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庭审中,该被告人辩称自己对所审查的事项仅有书面审查的职责,并不存在实际考查的义务。看到这里,且不论相关部门对于被告人所在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的具体规定,单就他的这番辩解,但凡学习过毛泽东同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论断的人,便都会知道被告人的辩解是多么无力了。基于此,相信法官对该案的是非曲直便有了明确判断了。因此,我想说,红色教育不仅能在精神层面给予我们启迪,更能为我们司法工作者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过程中,指明道路与方向!
第一给纵队 邸宪刚(句容法院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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