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04-06 23:30
呼吁武装抗日的宋庆龄。
由中国共产党提出,经宋庆龄、何香凝等1700余人签名,发表了《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
1934 年4月20日,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领导下,以上海反帝大同盟、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工会联合会等为组织基础,经宋庆龄、何香凝等联合发起,在上海组织中 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由宋庆龄任主席,何香凝、马相伯、李杜、胡汉民等为委员。该会制定简章,拟于上海设总会,各地设分会,以自动武装民众进行抗 日斗争。
该 会发起人及赞成人共1779人,该会发表了由中国共产党提出,经宋庆龄、何香凝、李杜等签名《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纲领共6条:全体海陆空军总动 员对日作战,全体人民总动员;全体人民总武装;立刻设法解决抗日经费(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财产,没收一切卖国贼的财产,国库一切收入用作对日作战经费, 实行财产累进所得税,在国内人民、国外华侨及一切同情中国的外国人士中进行募捐);成立工农兵学商代表选出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为抗日总机关;联合日 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纲领指出“中国人民只有自己起来救自己”,“中华民族武装自卫,才是中国人民自救亡国的唯一出路。
评论 (0人参与)